虽然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去年就开始了,但究竟为何要开展土地调查,当市民面对土地调查时,应该如何进行配合呢?
记者昨日采访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专家时获知,作为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,土地调查是全面核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。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,每十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。2007年开始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,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国土地利用状况,掌握土地基础数据,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、统计和登记制度,实现土地资源的信息化管理。
按照国务院《土地调查条例》规定,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,履行现场指界义务,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,凡拒绝或者阻挠土地调查人员调查的、提供虚假调查资料的、拒绝提供调查资料的,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“土地调查是国家土地管理的账本子、算盘子。”据介绍,土地调查就是对土地的数量、质量、利用方式和权属状况及其空间分布进行科学调查的手段和方法。作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础,土地调查能够查清各类土地的数量;查清土地的利用状况和权属状况;查清土地利用变化情况。通过土地调查,可以掌握土地的自然属性、利用方式和产权关系,为制定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政策,实施科学决策等方面提供基础保障。
《土地调查条例》规定土地调查的内容包括: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,包括地类、位置、面积、分布等状况;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,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;土地条件,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、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。同时,为了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管理,条例还规定,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,应当重点调查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,包括基本农田的数量、分布和保护状况,以便做到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、登记、造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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