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7日上午10时,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等有关负责人就“住房保障”情况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。司长侯淅珉说,对中低收入家庭,我们将借鉴国外的做法,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,提供低价位的公有住房,解决这部分职工的住房困难(2008年3月17日新华网)。
居民住有所居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,去年国务院的24号文件和今年人代会的总理报告,都进行了重点部署。现在还比较模糊的是,缺乏一个解决住房的大致时间表。作为新组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,除了做出宏观承诺以外,应该制定一个实现目标的路线图。
侯司长说:“还有一批中等、中低收入家庭,包括我们新参加工作的职工,每年新就业人口达到了1100万,也包括一部分进城务工人员,他们可能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也存在着一定的支付困难。”这个估计是实事求是的,除了原有的困难家庭外,每年都有新参加工作和结婚的青年人,现在还要考虑准备长期落户城市的农民工的住房问题。
应该说,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大政方针,早在1998年房改启动时中央就确定好了的。但是,后来由于“经营城市”口号的提出,冲淡和打乱了这个宏观目标。建设部和地方政府没有把保障住有所居放在首要位置,而把增加财政收入作为房改的最大目标。结果中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,有些家庭甚至也租不起房,许多青年人买了高价按揭房而成为“房奴”。
现在大学毕业到外地就业的大学生和一部分农民工,实现住有所居成为目前迫切的愿望。特别是父母家在中小城市和农村的大学生,自己的工作和收入都难以稳定,面对大城市的高额房价,买房就像海市蜃楼一样。他们如果能够买到经济适用房,或者能够租到廉租房,也是异地就业的一个临时保障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,作为住房的规划和执行部门,不管颁布什么政策,使用什么途径,中央投入也好,地方让利也好,多渠道投融资也好,改革住房公积金转移方式也好,实行限价销售也好,废除住房预售制度也好,总之应该逐步向着住有所居的根本目标迈进。中国房地产业,保障住有所居应该是第一位的任务,而增加财产收入是第二位的任务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光是制定一个时间表还不够,根据目前中低收入家庭买不起住房的严峻现状,这个时间距离应该尽量缩短,实现目标的时间应该尽量提前。因此,各个地方和城市政府,所辖之地有多少家庭急需住房,每年应该解决多少套经适房、廉租房或者限价房等等,官员们必须心中有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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