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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日,烟台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售工作进入到第三天,已经有300多位购房者拿到了购房合同,为了方便市民尽快办完手续,住房保障、担保、银行等多部门都在现场集中办公,“只要是有关经济适用住房的事,一切都优先!”
2日上午,拿到购房合同的张先生看到交款通知单上写的“五日内未办理交款及换收据手续者,所选经济适用住房手续作废。”这让他一时没能明白。工作人员解释说,交首付款的期限是5日内,申请银行房贷的期限是10天。
据了解,烟台市商业银行将为此次的经济适用住房提供商业贷款。一位姓栾的工作人员说,市民需要在5日内将首付款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,然后返回销售中心换取收据,在10日内准备好所有办理房贷的手续,交至销售现场的担保中心办理房贷,剩余的工作都将由担保中心全权负责,如果市民不符合贷款的条件,担保中心还会及时通知购房者在5日内办理全款购房手续。
据介绍,现在只要是有关经济适用住房的事,一切都优先!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、担保中心、银行等多个部门都派出人员,在发售现场集中办公,所有有关经济适用住房的手续(除公积金贷款外)都可以在发售大厅内办理,或得到全面的咨询服务,免去市民东奔西走的麻烦,而且各个部门都为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手续大开“绿灯”,所有的手续都会及时得到办理。 |